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三門考試科目,要求考生在兩年內通過考試。
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個科目,這兩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是所有專業必考的科目,題型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6個專業。應試人員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中一個專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二建幾年內通過有效
二建考試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即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三門科目,即可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但是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需要注冊后才能執業。
考全科: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法為滾動管理,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增項:二建增項考試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報考二建增項的人員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增報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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