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分考全科和考部分科目兩種。考全科的人員其成績可以保留兩年,考生只要在兩年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其成績只保留一年,需要在一年內通過考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辦法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級建造師免考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報名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掃碼添加微信
領取備考資料
Copyright 2010-2025 中建教育集團 備案號 豫ICP備09016314號-2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