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的科目設置為2+1,即兩門公共課程加一門專業課程。分別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二建考試科目內容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考試內容包括施工方的項目管理、施工成本管理、施工進度管理、施工質量管理、施工合同管理、施工信息管理、施工質量管理等。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內容包括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施工許可法律制度、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建設安全工程法律制度、建筑工程質量法律制度等。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內容包括建筑結構技術要求、建筑材料、施工測量技術、主題結構工程施工技術、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等。
二建要求幾年內通過
二建成績管理:
考全科: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法為滾動管理,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增項:二建增項考試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報考二建增項的人員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增報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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