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最多能考5個增項,即除了已取得的專業之外,其余5個專業都可以作為增項報考。二級建造師增項是沒有個數限制的,但是二級建造師實行的是執業注冊管理制度,二級建造師最多只能注冊一個主專業和一個增項專業執業。
二建增項個數沒有具體限制,如果想考的話,是可以把6個專業都考了的,不過每年只能報考一個增項專業。二級建造師六個專業分別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已取得一個專業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選擇增項其他專業。
二級建造師增項報名流程:
第一步:登陸省人事考試網,選擇網上報名入口;
第二步:選擇報考類別,增項考試考生選擇“二建增項專業考試”;
第三步:按照屬地原則選擇“考區”,報考人員所選擇考區即為報名現場所在地;
第四步:打印報名表;
第五步:提交相關材料審核;
第六步:網上繳費。
二級建造師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只能注冊兩個專業,包括一個主專業和一個增鮮專業。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一項或者多項資質的單位,經注冊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應當受聘并注冊于一個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
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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