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兩個級別,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兩個考試級別的考試是獨立的,不需要先考二級再考一級,考生符合哪個級別報考條件就報考哪個級別考試就可以,但是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相同專業不能同時執業,不同專業需要注冊在同一家單位。
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五)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級建造師注冊:
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并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受理后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報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涉及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的,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全部申報材料送同級有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并核定執業印章編號。
二級建造師注冊:
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準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并在核發證書后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掃碼添加微信
領取備考資料
Copyright 2010-2025 中建教育集團 備案號 豫ICP備09016314號-2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