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考三門,分別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成績兩年有效。
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的考試科目有《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6個專業類別。
二級建造師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注冊建造師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注冊執業人士。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和住建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級建造師成績有效期
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有效期分兩種情況,二級建造師考全科的人員其考試成績保留兩年,二級建造師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考試成績只保留一年。
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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