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增項市政專業只需要參加《市政工程管理與實務》一門科目考試即可,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市政實務》科目考試即可取得市政專業合格證明,作為增項注冊的證明材料。
二級建造師增項市政:指的是已經取得二建除市政以外的其他專業資格證書,報名參加二建市政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級建造師專業實務考試題型分布:
單選題20(每題1分);多選題10(每題2分);案例題4(共80分)。考試滿分120分。
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
一、增項注冊: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增加專業考試合格后。
申請表: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下載增項注冊條件:
注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注冊,并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二、增項注冊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增項注冊的,應但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三、受理程序【增項注冊流程】:
對申請初始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并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應當在受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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