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合格合格后不會另發證書,而是核發專業科目合格證明,專業科目合格證明作為增項注冊的材料。建造師增項個數沒有被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有需要,一級建造師10個專業和二級建造師6個專業都可以考,除了主專業外,其余專業都是可以作為增項報考的。
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一級建造師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10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分為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6個專業。需要注意的是,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相同專業不能同時注冊執業,不同專業可以同時注冊執業,但是必須注冊在同一家單位。
建造師增項:指的是已取得建造師其中一個專業的資格證書,報名其余專業科目考試。
建造師增項考試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一級建造師《專業實務》題型分值:
單選題20道,多選題10道,綜合分析題(案例)5道。其中,單選題總分為20分,多選題總分為2分,共20分,前三題為20分,后兩題為30分,共120分。總共160分。
二級建造師《專業實務》題型分值:
單選題20(每題1分);多選題10(每題2分);案例題4(共80分)。考試滿分120分。
建造師增項成績管理: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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