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是不允許中途更換報考專業的,如果考生中途更換報考專業是需要重新參與三門科目考試的,例如,考生在第一年通過了《施工管理》和《工程法規》兩門科目,第二年報考時更換專業,那么第一年通過的兩門科目合格成績全部作廢。
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
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專業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專業)。
二級建造師不允許更換專業情況:
1、第一年通過兩門或一門公共科目考試,第二年只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或參加一門專業科目和一門公共科目考試,除寧夏外不允許更換專業類別,寧夏可以更換專業類別,并保留公共科目成績。
2、第一年通過專業科目考試,第二年需參加兩門公共科目考試,所有省份均不允許更換專業類別。
3、第一年通過一門專業科目和一門公共科目考試,第二年需參加另外一門公共科目考試,除寧夏外,不允許更換專業類別,寧夏可更換專業類別,但是不保留專業科目成績,第二年需報考另外一門公共科目和更換專業科目考試。
掃碼添加微信
領取備考資料
Copyright 2010-2025 中建教育集團 備案號 豫ICP備09016314號-2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