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繼續教育指的是二級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參加的繼續學習,需要考試,考試合格后才能繼續申請注冊執業,若繼續教育不合格,則無法繼續延續注冊執業,二級建造師每一注冊有效期為三年。
二建繼續教育時間:每一注冊有效期接受一次繼續教育。
二建繼續教育組織管理: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二級注冊建造師參加繼續教育。
二建繼續教育方法:集中面授為主,同時探索網絡教育方法。
二建繼續教育學時:
不少于120學時,其中必修課60學時,選修課60學時。注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每增加一個專業還應參加所增加專業60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
注冊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從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應證明的,可充抵繼續教育選修課部分學時。每一注冊有效期內,充抵繼續教育選修課學時累計不得超過60學時。
1)參加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及命題工作,每次計20學時;
2)從事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教材編寫工作,每次計20學時;
3)在公開發行的省部級期刊上發表有關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學術論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計10學時;公開出版5萬字以上專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計20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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