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是對前景極其有幫助的證書,也是建筑行業人員必然要考的證書,那么二級建造師考試難嗎?重點有哪些呢?隨中建教育一起來看看吧。
二級建造師的考試難度肯定是有的,對于有建筑學專業背景的人員來說,理論知識部分自然不成問題,但也要注重復習。而實踐部分就要看平時工作的用心程度了。對于沒有建筑學專業的人員來講,就要花很大的功夫去牢記,同時自身積累的工作經驗,也是可以作為考試的一部分參考。那么需要牢記的重點有哪些呢?
1.合同義務全部轉移,新的債務人完全取代了舊的債務人,新的債務人負責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義務的部分轉移,新的債務人加入到原債務人中,與原債務人一起向債權人履行義務(監理,建筑主體禁止轉移)
2.可撤銷合同的種類:
①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②在訂立合同時顯示公平的
③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3.撤銷權的行使:
①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
②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明確放棄1年內行使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
4.合同解除:約定解除(雙方解除)法定解除(單方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③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④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條件具備時,解除權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權;行使解除權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可請求申請,當事人對異議期沒有約定的,最長時間為3個月
5.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情形:
①應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②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③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④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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