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增項專業科目合格的,只核發相應專業科目合格證明,不會單獨發放二建增項合格證書,專業科目合格證明作為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時的依據。
二級建造師增項個數沒有限制,但是注冊專業個數是有限制的,二級建造師最多只能注冊兩個專業執業,包括一個主專業和增項專業。
二級建造師分為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6個專業。已取得六個專業中的其中一個專業二建資格證書,可以報考其余專業增項,在增項時只需參加一門實務科目考試即可。
二級建造師《專業實務》題型分值:
單選題20(每題1分);多選題10(每題2分);案例題4(共80分)。考試滿分120分。
二建增項成績管理: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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