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監理工程師資格標準為各學科滿分的60%。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及有關規定”、“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監理工程師的資格標準為各科目總分的60%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標準66分(滿分110分);
2“建設項目目標控制(3個專業)”合格標準96分(滿分160分);
三。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有關規定得66分(滿分110分);
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個專業)”的合格標準為72分(滿分120分)。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一周期滾動管理辦法。連續四年考試科目全部合格,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參加兩科考試(該級別免考兩科)的人員,必須在兩年內通過考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監理工程師在我國具有普遍性。監理工程師證書需經國家統一考試取得。考試有四門科目。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登記后,才能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執業。
監理工程師考試是全國統一的大綱、統一的命題、統一的組織。但是,監理工程師的申請需要滿足學歷、專業和工作年限的要求。三個條件中有一個是必不可少的,監理工程師必須注冊后才能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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