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永久有效。我國注冊消防工程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需提出注冊申請,逾期申請初始注冊時,須符合繼續教育要求。
消防工程師證書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初始注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注冊證的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證在有效期內是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消防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是注冊消防工程師享有的權利之一,接受繼續教育也是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履行的義務之一。注冊消防工程師在每個注冊有效期內(三年)都應參加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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