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有考全科和免一科兩個考試級別,一級消防工程師考全科考生需要參加《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的考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兩個客觀題科目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考試時應注意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并且需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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