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成績一般在次年的2月底發布,3月中旬公布合格標準,但由于部分地區會對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考后審核,因此一級消防工程師合格證書通常在考試次年6-7月份才開始發放,考生在現場領取證書時一般需要攜帶的就是個人身份證原件,支持證書代領的還需要代領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證書發放由各地區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因此每年各個地區領證時間、地點、流程、材料等各項要求都不一樣,具體以當年領證通知為準。
現場領證一般要求攜帶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他人代領需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原件。
3、執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1份(可網上下載)。
4、1寸、2寸照片各1張,至少有一張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
本科學歷報考一級消防工程師條件: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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