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考試是可以戴手表的,在部分考場沒有鐘表的情況下,可以自備手表看時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備通訊功能的這類手表是不能帶進考場的。
根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場規則”規定,考生在考試前15分鐘,應試人員應憑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含軍官證、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通行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生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考試時,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回收。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或考試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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