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成績有效年限取決于考生考試級別,如考生級別為考全科,參加《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個科目考試,則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如考生級別為免一科,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兩個科目考試,則成績有效期為兩年。
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一級消防工程師免一科條件:
符合一級消防工程師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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