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考全科考生需要參加《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個科目的考試,考全科考生成績實行三年滾動管理,考生只要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三個考試科目即算合格。
一級消防工程師考全科考生考試成績管理辦法:考全科的三年滾動有效。
(一)考全科:
實行3年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二)免試一個科目:
實行2年滾動管理辦法: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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