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共有三個考試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為客觀題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但是不論是客觀題科目還是主觀題科目,其考試方式均為閉卷筆試。在考客觀題科目時,考生需要在答題卡上使用2B鉛筆填涂作答;考主觀題科目時,要根據所給出的案例內容,回答所提出的問題,需要考生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試時,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場上備有草稿紙,考后回收。
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生退場后不得再次進入考場。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后,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國家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名義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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