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是由國務院批準建立的,國家承認的,是個人自學與國家的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成人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為造就人才,選拔人才所設定的,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需要。
自學考試怎么學習
自學考試學習方式靈活,可自學、可進入專業機構學習。費用低,實行“寬進嚴出”,“教考分離”。考生按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并參加考試,專業課程成績合格、完成考核或論文答辯等教學實踐任務后,可獲得畢業證書,并依照有關規定可取得學位。最快2年即可畢業。
自學考試每年有4月和10月兩次考試機會,個別省市在每年一月或七月也會安排部分省級命題課程考試。考生可在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官方網站上查詢,考試地點原則上設在地(市)所在地。
自考免考怎樣申請
在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可按相關規定用于免考自學考試的部分課程。
在申請免考時,考生應提供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原所學課程名稱、學分及成績單等證明材料,到所在地(市)教育考試機構辦理免考手續,經查驗核準后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批準。
自學考試現有專科、本科兩個學歷層次,專科層次的考試課程總數不少于15門,本科層次的考試課程總數不少于13門,總學分都不少于7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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