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是指經通過一級建造師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工作,或者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考生在考取一級建造師證書后,需要完成注冊才能進行執業。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共有四個考試科目,其中有三個公共科目和一個專業科目,三個公共科目分別是《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一個專業科目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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