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21年一級建造師報名需要社保嗎?根據陜西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關于做好202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來看,公告中并未提及需要考生提供社保證明,大家可以電話咨詢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陜西一建報名要什么材料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應試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應試人員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查詢核查結果。核查結果分別為“核查通過”、“無法核查”和“核查不通過”。
1、核查結果為“核查通過”的應試人員,即可進入報名環節。
2、核查結果為“無法核查”和“核查不通過”的應試人員,須在進入報名環節后,按照系統提示上傳學歷或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
應試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報名事項。應試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或者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繳費確認后不可修改。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以及系統提示須現場核查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核查,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現場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3)《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4)免二科級別人員,還須提供《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增報專業級別人員,還須提供已經取得專業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告知承諾制是什么意思
告知承諾制是指,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需要承諾的內容包括報考人員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以及承諾意思表示真實等。
被發現虛假承諾會受到以下處理:
(1)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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