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分為考全科、免考部分科目、增項三個考試級別,其中考全科需要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項需要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一建一共有4個考試科目,分別是《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
考全科: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法為滾動管理,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增項: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增報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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