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
一級建造師考試形式
一級建造師考試不設計算機考試,所有科目均采用紙質試卷作答。考生應仔細閱讀試卷封面上的答題須知和專用答題紙封面上的答題須知,并使用規定工具在答題紙上指定的區域完成答題。
該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制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考試原則上每年只舉行一次。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考生答題時要仔細閱讀位于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區域內作答。
其中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一建考試合格標準是多少
一建各科合格標準均為滿分的60%,具體為:《建設工程經濟》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96分(試卷滿分均為160分)。
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增報專業考試合格者),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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