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增項指的是已經取得一建其中一個專業類別的資格證書,報名參加一建其他專業類別的考試。一級建造師增項只需要參加一門《專業實務》考試,這一科目有10個專業類別,考生隨便選擇一科即可。
一級建造師專業: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科目: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一級建造師成績管理方法:
1、滾動管理:
考全科: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法為滾動管理,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2、非滾動管理:
免考部分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增項:一建增項考試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報考一建增項的人員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增報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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