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為全國性質的考試,原則上一年考一次,考試時間全國統一,沒有補考。但是由于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最多2年滾動有效,故報考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考完4個科目并合格就可取得一建證書了。
一建免試條件:
首先考生需滿足考全科的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百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一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相應專業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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