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增項科目只需要考其中的專業課即可,不需要再考四個科目,三個公共科目都不用再考,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是在之前考過一級建造師后,想再考取其他專業的一級建造師考試,就屬于建造師增項考試。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暫時沒有限制考幾個專業,十個專業都可以報考,但是一次只能參加一個專業考試。
增項考試的前提是,前期一定要取得過同級別的建造師證書的,才能增項,跨級別是無法增項的。比如:考過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的,接下來想參加一級建造師機電考試的,就屬于增項考試。建造師領取到一級建造師增項證書的,必須要和主項建造師證注冊在同一家單位,增項證書是無法和主項分開在不同的單位注冊的。
增項考試成績管理: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一級建造師考試報考專業:
一級建造師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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