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是在之前考過一級建造師后,想再考取其他專業的一級建造師考試,一定要取得過同級別的建造師證書,才能增項,增項考試時,只需要考增項專業的實務科目就可以了。
一建增項的條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選擇“增報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1、已通過考試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2、按照《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經原人事部、建設部批準,通過考核認定取得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增項考試不再單獨列項考試,并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為“增報專業”,大家在選擇專業時要注意區分。
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方可報考,成績當年有效。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檔案號不再使用。
一建可以增項幾個專業
一級建造師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因考試時間安排限制,每年只能增報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的10個專業可以全考完,但只能注冊一個一級建造師證書,可增項注冊多個專業,可從事多個專業工程的施工管理,不能同時執業,但是十個專業全考完不現實,建議考生根據需要報考需要增項的專業。
建造師領取到一級建造師增項證書的,必須要和主項建造師證注冊在同一家單位,增項證書是無法和主項分開在不同的單位注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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