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線是總分的60%,即《建設工程經濟》60分合格,《建設工程法規與相關知識》78分合格,《建設工程項目管理》78分合格,《專業工程管理實務》96分合格。
一級建造師各科合格標準是什么
一級建造師考試一共有4個科目考試,考全科的考生4個科目全部都要考,免二科的考生只需要考2個科目,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四個科目的合格標準如下:
《建設工程經濟》滿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設工程法規與相關知識》滿分130;78分合格。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滿分130;78分合格。
《專業工程管理實務》滿分160;96分合格。
一級建造師考完成績怎么顯示
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會顯示考生各科分數,但有時會顯示“-1”、“-2”、“-4”:
-1代表缺考,說明考生報名但未參加考試。
-2代表違紀,說明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發生。
-4代表成績無效,說明考后發現因報考條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違紀行為導致科目成績無效,或雖無違紀違規行為但未按考試要求作答。
如果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以在當地考試機構申請成績復查。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主觀題成績復查僅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具體時間請以當地考試中心為準),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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