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合格分數線都是按照各科目總分的60%劃定的。其中,《建設工程經濟》60分合格;《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科為78分合格;《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96分合格。
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1、《建設工程經濟》合格分數為60分,滿分為100分。
2、《建筑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合格分數78分,滿分為130分。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格分數為78分,滿分為130分。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合格分數為96分,滿分為160分。
一建造師考試中所有科目分數是單獨計算的,而不是根據所有科目的總分計算,例如:《建設工程經濟》及格分數為60分,所以只要這門學科低于60分,即為不及格,是不可以從其他學科拿額外的分數來補的。
一級建造師成績保留幾年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免試部分科目和參加增項考試的考生,需要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如果第一年為考全科考生報名,通過了一科,第二年通過了兩科,那么第三年報考的時候,第一年通過的一科成績已失效,需要通過第二年剩下的兩科才能拿到證書。
如果第三年只通過了一科,第四年報考的時候,第二年通過的兩科成績失效,需要考第三年沒通過的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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