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共設四門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為“建筑工程經濟”、“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建筑工程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科目為“專業實踐”。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四科考試的,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考試,部分科目免試的,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
具體內容為
施工績效管理規定
全科考試(即一次四科)
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績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兩科免試)。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考試。
對應專業采用非滾動管理方式:一級建造師對應專業考試成績采用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考試合格后,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證書。該證書應作為注冊時增加專業實踐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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