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證書是職業發展的必要條件,但是初始注冊都是有時間期限的,而公司有可能會扣壓持證人的證書,導致無法轉注冊。那么建造師證書被扣怎么解決呢?隨中建教育一起來看看建造師證書被扣怎么辦吧。
建造師證書被扣有兩種解決辦法:
第一,如果建造師證書還沒有注冊到單位,可以到發證處申報丟失重辦,那么以往的證便可作廢。證書注冊到了原單位,現在想轉注冊,原單位不給轉出,需要注冊一級建造師與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通過正確的法律渠道對該單位進行舉報。也就是第二種方法,注冊一級建造師可向省級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變更注冊或注銷注冊。
依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依法被撤銷注冊的;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受到刑事處罰的;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注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注冊機關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
一般來說,就直接通過法院起訴,確認勞動關系無效,合同無效,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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