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公布后,若考生如對自己成績有異議是可以申請核查的。核查范圍僅限于主觀試題,也就是專業科目可以進行復查,一般三門公共科目不進行核查,因為三個科目都是客觀題,電腦閱卷,但如果考生客觀試題顯示沒有成績(違紀、缺考等情況除外)也可以申請核查。
一級建造師成績復核流程:
1)考生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
2)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
3)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
4)復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一級建造師成績復核材料:
將以下材料保存在一個Word文檔中,并命名為“考試年份+名稱+姓名”:
1.已填寫的《成績復查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準考證或網上成績通知單。
將以下材料保存在一個Word文檔中,并命名為“考試年份+名稱+姓名”:
1.已填寫的《成績復查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準考證或網上成績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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