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的考試成績保留兩年有效,實行滾動管理模式。兩年內通過所有科目,就可順利拿證,連續兩年沒有完全通過考試,那么上一年過的科目成績就會作廢,需要重新考試。
一級建造師的成績管理
考全科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符合免試條件
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相應專業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一級建造師多少分及格
一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各科目總分的60%,各科合格分數線為: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滿分為130分;合格標準為78分。
《建設工程經濟》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滿分為130分;合格標準為78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滿分為160分;合格標準為96分。
該考試所有科目分數是單獨計算的,而不是根據所有科目的總分計算:例如,《建設工程經濟》及格分數為60分,所以只要這門學科低于60分,即為不及格,不能從其他學科拿額外的分數來補。
掃碼添加微信
領取備考資料
Copyright 2010-2025 中建教育集團 備案號 豫ICP備09016314號-2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