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是是滾動管理的,滾動管理周期為兩年,即參加全科考試的人員需要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科目,逾期成績將作廢。而參加免試考試和增項考試的人員需要在一年內通過報考科目,超過一年成績作廢。
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的考生(免試兩個科目)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相應專業考試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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