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有效期為3年,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注冊管理機構發放由建設部統一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注冊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一建注冊申報材料:
1、初始注冊申請表要在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上申報成功后自動生成打印,凡是不通過系統打印的申請表,一律不能上報。
2、資格證書要將帶編號頁和相片頁復印到一張A4紙上:新身份證要將反正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勞動合同要用勞動部門制式合同,內容填寫要規范,其中自申報注冊之日起,原則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簡單的聘用協議。
3、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市級管理鎖進入管理系統,看到本區域內上報人員及企業的各項信息。網上材料與書面材料要統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報專業的問題過去報考時分14個專業,現已合并為10個專業,詳見《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辦法》。
6、同時申報兩個專業以上的問題如同時申報建筑、公路工程專業,按上報材料分數多的專業要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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