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成績有異議可以進行復查,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一級建造師成績復核注意事項:
1.復查受理時限為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逾期不予受理。
2.復查科目應在復查范圍內,否則郵件內容無效。
3.復查申請材料請務必準備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4.復查資料受理方式為電子郵箱,其它方式不受理。
一級建造師成績復核材料:
將以下材料保存在一個Word文檔中,并命名為“考試年份+名稱+姓名”:
1.已填寫的《成績復查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準考證或網上成績通知單。
將以下材料保存在一個Word文檔中,并命名為“考試年份+名稱+姓名”:
1.已填寫的《成績復查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準考證或網上成績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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