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成績如何滾動,根據報考科目的不同有不同的規定,具體如下:
1、考全科(即考四科)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2、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
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3、相應專業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一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和分值
《建設工程經濟》滿分100分,《建設工程法規與相關知識》滿分13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滿分130,《專業工程管理實務》滿分160。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為《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掃碼添加微信
領取備考資料
Copyright 2010-2025 中建教育集團 備案號 豫ICP備09016314號-2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