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共有《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建筑工程管理與實務》四個考試科目,只有考全科考生需要報考全部科目的考試,其他考試級別的考生可以免試其中的部分科目。
一建考試科目根據考全科、免兩科和增項情況各有不同,各情況下考試科目具體如下:
考全科::《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免兩科: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增項:只需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科即可。
應試人員應試時,只準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后回收。考試結束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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