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
一級建造師考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四個考試科目分別為《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全科考生需要報考全部四門科目,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可以免試其中的部分科目,因此考試級別不同的考生,需要報考的科目不同,詳情如下:
1、考全科考生考試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2、免兩科考生考試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3、增項考生考試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考試專業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這10個專業,考生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類別報考。
一建考試成績有效期是幾年
考全科的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簡單的說就是第一年考不過,第二年把剩下的科目考過就行了,如果第二年還是有科目未過合格線,那么第一年的合格成績將會失效,第二年的的成績保留,第三年又要把成績失效的科目和第二年剩下的科目重新考過,以此類推。
有符合一級建造師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成績管理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不享受成績滾動條例,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科目才行。
對于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的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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