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2年考完有效,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根據報考科目的不同有不同的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一)考全科(即考四科)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二)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
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三)相應專業
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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