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注銷,單位不配合怎么辦?很多持證人員證書因為想要注銷,但是單位不允許而煩惱。下面,一起和中建教育來了解一級建造師注銷,單位不配合怎么辦?
一級建造師注銷,單位不配合怎么辦?
根據規定,注冊建造師要求注冊時,需要提供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果企業不配合,可通過合法途徑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企業仍不予配合,可到當地注冊中心進行申訴。
一級建造師注銷注冊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
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一級注冊建造師在申請注銷注冊時,應提供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即企業開具的解聘或離職證明、勞動仲裁部門出具的生效后的解除勞動關系裁決書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判決書等。
也就是說,在申請注銷注冊前,申請人必須要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且途徑應是合法的,這時候需要原聘用單位出具解聘或者是離職證明等證明材料。
原聘用單位在提供材料上不配合,可進行申訴
如果一級建造師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在申請注銷注冊時,企業仍不予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持證人可以到當地注冊部門進行申訴,在申訴時,需要提交申請報告和相關解除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體申訴部門是不同的,如山東地區一級建造師應到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注冊科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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