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經濟》總分100分,60分及格;《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總分130分,78分及格;《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總分160分,96分及格。
一級建造師各科合格標準
一級建造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因此一級建造師各科目的分數線也是全國統一的,一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一般為各科目總分的60%,各科合格分數線為:
1、《建設工程經濟》合格分數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合格分數為78分(試卷滿分為130分)。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格分數為78分(試卷滿分為130分)。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合格分數為96分(試卷滿分為160分)。
一級建造師成績保留幾年
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分為2年滾動和非滾動兩種形式,2年滾動管理的意思就是成績可以保留2年,考全科的考生實行滾動管理的模式,詳細參考以下內容:
考全科:指需要參加四門科目考試的考生,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掃碼添加微信
領取備考資料
Copyright 2010-2025 中建教育集團 備案號 豫ICP備09016314號-2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