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一級建造師考試大綱分“綜合大綱”和“專業大綱”兩部分。綜合大綱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3個科目。
專業科目大綱《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共分建筑、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機電、礦業、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10個專業。
掃碼添加微信
領取備考資料
Copyright 2010-2025 中建教育集團 備案號 豫ICP備09016314號-2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