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證書的取得是注冊一級建造師的前提和基礎,而注冊建造師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和基礎。只有成功注冊后一級建造師才有資格擔任單位所在項目的對應專業的工程項目經理。
一級建造師的初始注冊流程
1、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施工或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與聘用企業依法簽訂聘用勞動合同。
2、通過聘用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3、申請人應當提交材料,《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復印件。
4、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認真核對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明和聘用合同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按規定填寫初審意見。
5、建設部收到初審意見后,2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審批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準予注冊。
一級建造師注冊的條件是什么
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無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建造師崗位上工作;
4、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一)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初審合格后,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注冊。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注冊管理機構發放由建設部統一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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