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需要帶的考試用具考生只準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2B鉛筆、軟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等考試用品。不帶漢字儲存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書籍、筆記、度紙張、報刊、涂改液等物知品進入考場(除開卷考試科目外)。考試開始后不得和他人借用考試用具。嚴禁將電子記事本、帶漢字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尋呼機、手機或其它有通訊功能的電子版設備帶入考場。
一級建造師考場規則:
1、在考試前15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2、開始考試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開始2小時內,不得退場。
3、開考時,應試人員必須首先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位置上準確填寫(或填涂)個人信息,但不得超過裝訂線,不得作任何標記,否則按違規處理;
4、嚴禁將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帶有記憶性的、有運算功能的或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并不服從管理的考生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
5、考試科目規定須在答題紙上作答的,一律用簽字筆作答,規定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的,用2B鉛筆填涂作答,答題卡不能用刀片刮擦。
6、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不得傳遞任何物品,不許交頭接耳,窺視他人答案和交換試卷。場內嚴禁吸煙。交卷后不得在考場及附近逗留、喧嘩。
7、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8、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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