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各科目滿分是多少?二級建造師考試包括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門統考科目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門專業科目,三門科目滿分依次為120分、100分、120分。
二級建造師各科目分值分布: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單選題70分,多選題50分;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單選題60分,多選題40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單選題20分,多選題20分,案例題80分。
二級建造師三門科目合格標準是什么?
二建合格標準各省不一樣,中建教育整理了各省二建歷年合格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
1、滾動管理:
考全科: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方法為滾動管理,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2、非滾動管理:
免考部分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增項:二建增項考試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報考二建增項的人員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增報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二級建造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三)未達到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五)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六)因前項規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七)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八)在申請注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注冊單位要求的;
(十)年齡超過65周歲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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