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成績可以復查嗎?
1、成績復查只限于主觀題考試成績的復查,客觀題成績不在復查受理范圍之內。
2、考生需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參照人社部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復查工作,由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負責,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復查試卷只復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
4、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成績復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于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因此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辦。
6、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評閱試卷的,一般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兩個月內,將復查結果通知申請者。如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的失誤造成考試成績錯誤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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