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必然有監理工程師的存在,這也是崗位的必要。那么一個監理工程師可以同時監管多個項目嗎?監理工程師最多掛幾個項目呢?隨中建教育一起來看看吧。
1、總監理工程師最多可以承擔三個項目的項目總監,不過需經建設單位同意。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規定:
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只宜擔任一項委托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當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委托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時,須經建設單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
2、總監理工程師定義:
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托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3、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設四個科目,分別是: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按監理規范: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總監崗位的最多為三個項目,但要取得建設單位的同意。在項目監理部內擔任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崗位時只能在一個項目上。但是現在各地方有各地方的要求,一般可以是二個,大型項目要求常駐現場的,只能是一個。
掃碼添加微信
領取備考資料
Copyright 2010-2025 中建教育集團 備案號 豫ICP備09016314號-2 網站地圖